一名孕妇在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

不论其工作的企业类型如何,劳动法保护领域的现行立法保护孕妇。 这种立法的所有行动首先是为了创造孕妇不能停止工作并同时能够照顾她的孩子的福利的条件。 尽管目前“劳动法”没有完全满足所有这些要求,但每个女性都应该知道基本的权利和利益。 工作中的孕妇的权利和责任是我们文章的主题。

孕妇的权利

你无权拒绝就业。 即“劳动法”第170条 表明雇主无权因工作原因拒绝在接待工作的孕妇。 但事实证明,这条规则只是一个声明。 在实践中,很难证明雇主在这个时候拒绝了你。 例如,他可以提到缺少合适的空缺职位,或者说这个地方是给一个更合格的员工的。 虽然法律甚至规定罚款无理拒绝雇用最高工资500倍的孕妇(2001年,最低工资为100卢布),但对雇主处以罚款的案例极为罕见,并且是规则的例外。

你不能被解雇

“劳动法”的这一条规定,即使雇主有充分理由这样做,例如旷工,就业不足或裁员等,也不能解雇孕妇。 最高法院对此事作出了解释,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否知道该雇员的怀孕并不重要。 这一切都意味着女性可以通过法庭恢复到原来的工作场所。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例外是企业的清算,即该组织作为法人的活动被终止。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雇主必须雇用一名孕妇,并在新工作之前给她平均月薪3个月。 你不会被加班或夜班吸引,也可以出差。 如果您怀孕了,您不需要在未经您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执行加班工作或出差。 根据“劳动法”第162条和第163条的规定,即使得到雇主的同意,也不能在夜间或周末指派工作。 你应该降低生产率。 应该将孕妇转移到更容易的工作上,排除存在有害因素或降低生产率,这与医学结论一致。 这种情况不能成为收益下降的原因,因此它应该等于它早先占用的相应头寸的平均收入。 该组织必须提前预见将孕妇转移到另一个职位的机会,例如,如果一名妇女担任信使,该公司必须在怀孕期间转移她到办公室工作。

您有权设定个人工作时间表。 该组织必须根据孕妇的要求为其设定个人(灵活)时间表。 “劳动法”第49条 表示允许在怀孕期间建立兼职工作,以及不完整的工作周。 单独的命令为孕妇的工作制定了必要的具体条件。 该文件规定了工作和休息时间以及孕妇不能上班的日子。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报酬是按照工作时间的比例进行的,而雇主没有权利减少年假,保留其资历和津贴以及资历,有义务支付规定的奖金等。

你有权享受医疗保健
根据 “劳动法”第170(1)条, 确认孕妇在强制性体检过程中的保证,并说明在医疗机构进行这种调查时,雇主必须保持孕妇的平均收入。 这意味着孕妇必须向工作地点提供证明她在妇女咨询或其他医疗机构中的文件。 根据这些文件,花在医生身上的时间应作为工作时间支付。 法律没有规定最大访问次数,雇主也不能阻止孕妇进行必要的药房检查。

你有权享受带薪 产假
根据“劳动法”第165条的规定,妇女应获得额外的产假,工期为70个日历日。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增加此期限:

1)当医生确定多次怀孕时,必须通过医疗证明确认 - 假期增加至84天;

2)如果妇女在由于人为灾难(例如,切尔诺贝利事故,将废物排入Techa河等)而受到辐射污染的领域 - 长达90天。 如果一名孕妇已被撤离或从指定地区搬迁,她还可以声称增加休假期限。

3)延长假期的可能性也可以通过当地立法来确定。 但是,说实话,目前没有一个地区可以建立较长时间的产假。 也许将来这样的机会将会提供给住在莫斯科的孕妇。
“劳动法”第166条规定孕妇有权休产假,这并不受她在该组织工作的时间的影响 - 即使她的服务年限不足11个月以便获得假期。 无论组织中的服务时间长短,都可以以全额收入的金额支付怀孕和分娩费用。 必须记住,假期数量的计算是根据过去三个月在假期开始前实际收到的收入来计算的。 这意味着,如果按照您的要求设定了适当减薪的个人工作时间表,那么假期工资将低于全职工作。 如果解雇一名孕妇的理由是该组织的清算,那么她。 与此同时,平均每月收入被保存。 如果您因组织的清算而被解雇,那么您有权每月在一年内支付最低月工资的数额,从解雇时起计算, 根据联邦法律规定向有子女的公民支付国家福利。 这些支付应由人口的社会保护机构进行。

如何争取你的权利

但有时只有一个关于他们权利的知识是不够的,总体而言,孕妇应该有一个想法,以及如何有效保护她的权利免受不当侵权。 这里有一些提示,其实施将避免雇主的任意性。 首先,为了获得上述任何好处,有必要向你的企业主管部门发送一封正式信件其中包含对其任命的请求。 企业负责人发送一份声明,以书面形式写明应该说明的需要建立的好处。 例如,如果您需要为孕妇输入个人工作时间表,那么您必须指定具体的工作时间表。 如果申请是由多份复印件组成的,其中一份应该包含一份关于企业主管部门接受的说明 - 这一切都证明您申请了一项福利。 实践表明,官方治疗通常会影响心理上的雇主,如果她的利益受到侵犯,他们不愿意与当局就可能的女性投诉进行联系。 通常情况下,一份书面的管理声明比许多口头要求要多得多。

如果与雇主的谈判毫无用处并且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那么就有必要非法拒绝负责处理有关劳工立法问题的特殊国家机构。 首先,在国家劳动保护监察局,你可以提出投诉,该组织有义务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包括为孕妇提供必要的保证。 有必要以书面形式写下其要求的实质,附上相关文件:由医疗机构签发的怀孕证明。 同样,你可以向检察官办公室提出申诉, 您也有权立即向双方当局提出申请。 上诉到法庭 是极端的措施,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进行。 应该记住的是,劳动争议的时效限制从现在起已经缩短到三个月 该雇员记录了雇主侵犯其权利的情况。 应该记住,孕妇可以根据怀孕的时间要求恢复这段时间。 在司法程序中,最合适的方法是使用可以帮助与雇主发生纠纷的律师的合格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