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的问题

代孕母亲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在这种技术中,女性同意忍受,然后生出一个与她生物上不相容的孩子。 然后,新生儿转移到其他人的继续教育 - 他真正的基因父母。

在法律上,他们将被视为这个孩子的父母。 有时候,在男性受精的情况下,如果随后将孩子与妻子(如果他已婚的话)一起转移给这个男人,那么母亲的代孕权也是有说法的。 在这种情况下,代孕妈妈也是宝宝的遗传母亲。

历史问题

代孕妈妈有很多个世纪。 即使在古罗马,想要赚钱的男人也把年轻的妻子“租”给无子女的伴侣。 这样的“雇佣”母亲出生的孩子后来成了这对已婚夫妇的合法孩子。 一位分娩妇女的服务得到了慷慨的支付。

在古代富裕的犹太人中,贫瘠的妻子求助于从这个女人的丈夫生下孩子的奴隶。 他手上的第一个婴儿出生时立即拿到了一个合法的妻子,显示了他对宝宝的绝对权利。

科技进步和妇女解放进程孕育出解决家庭不育问题的新途径。 “代孕母亲”的现代观念与人工和体外受精技术直接相关。 今天,遗传物质来源于遗传父母(不仅来自丈夫,而且与之前一样),并“坐在”自然自然的“孵化器” - 选定代孕母亲的有机体。

代孕母例的第一个成功例子于1980年宣布。 然后,第一位代孕母亲是37岁的大女儿伊丽莎白凯恩。 一名贫瘠的妇女与伊丽莎白缔结了一项合同,根据该合同,她的丈夫的精子进行了人工授精。 分娩后,凯恩获得现金奖励。 伊丽莎白凯恩当时有三个孩子。

道德问题

世界各地有很多代孕母亲的反对者,谈论把孩子变成一种产品。 在女权主义者看来,这种做法意味着广泛剥削妇女作为没有权利和选择的“孵化器”。 宗教人士认为这种不道德的倾向破坏了婚姻和家庭纽带的神圣性。

也有(很合理的)担心一些为了另一个家庭的利益而怀孕的妇女可能因为需要放弃培育的孩子而心理上受到创伤。 在怀孕期间,一个小孩变成了“她自己的”,即使起初在代孕母亲看来,她很容易与宝宝分手。 这对条约的双方来说可能真的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没有哪个国家有一项法律强迫妇女生下一个她出生的孩子。 许多夫妇在心理上和经济上都崩溃了,为一个女人付了整个怀孕的费用,这次保留她,给她所有她想要的东西,然后没有孩子。

立法问题

旨在管理代孕母亲的法律因国家而异。 因此,在德国,法国,挪威,奥地利,瑞典,在美国的一些州,代孕母亲是非法的。 在一些国家,只允许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英国,丹麦,加拿大,以色列,荷兰和美国的一些州(弗吉尼亚州和新罕布什尔州)进行非商业性(自愿和无偿)代孕行为。 在希腊,比利时,西班牙和芬兰,代孕母亲不受法律管制,但事实上经常发生。

最后,在一些国家,免费和商业的代孕母亲是合法的。 这是美国的大部分州,俄罗斯,南非,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和乌克兰。 在缔结关于代孕代孕的正式协议中的一个重要时刻 - 各方意识到所有可能的风险。